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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河北省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各病区、处室:

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冀卫办科教[2020]10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河北省医学科技奖征集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类别

2020年度河北医学科技奖分为一、二、三等奖。荣获一等奖项目可有机会被推荐参加2021年度河北省科技进步奖评选。

二、 推荐条件

1、 推荐科技进步奖评审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验收或评价的计划内科研项目,取得科技成果证书(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可以是验收证书),并有证明该项目已临床应用2年以上的的旁证材料(应用证明)。本奖项不受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类项目。

2、 推荐项目不存在人员异议,即成果证书上名字与发表论文中名字相对应,发表论文中无成果完成人员,视为无效,予以删除。

3、 申报项目所提交全部论文中,第一完成人必须在总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论文中署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

4、 往年经评审未授奖项目,2020年不得以相同的技术内容再次申报省医学科技奖。

三、获奖条件

1、一等奖:推荐项目中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著论文5篇(含)以上,其中至少3篇有外文摘要

2、二等奖:推荐项目中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著论文4篇(含)以上。

3、三等奖:推荐项目中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著论文3篇(含)以上。

4、推荐一等奖项目还需准备项目简介表一式20份(B4纸单页)。

5、自今年开始,省医学科技奖评审将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或已颁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将作为河北省医学科技奖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予以考虑。上述一、二、三等奖申报条件中,1篇SCI视为3篇国内核心期刊,SC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

四、申报奖励条件的要求

1、《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全红章一份(全红章指推荐书、应用证明、验收证书、查新报告、验收函审表),两套复印件中除了推荐书须为红章外,其他为复印件。申报奖励的材料必须用A4纸单面打印,用线绳在材料的左侧装订。

2、有申报意向者请从医院院内网下载“2020年度河北省医学科技奖附件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的表格。

3、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公示材料及申报材料报科技处,同时包含上述材料的各类电子版本,经公示(2021.01.01-2021.01.08)期结束后,推荐通过公示的项目至河北省医学会科技奖励办公室。严格各项申报要求和时间,过期不再受理。

4、未尽事宜,请咨询医院科技处,联系电话8043558。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