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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落实二○一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人字[2013]33号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关于安排落实二○一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病区、处室: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冀人[1996]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3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考核,以绩效考核为重点,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激励广大工作人员勤奋工作、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岗位管理,规范考核结果在干部职务任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资等方面的使用。

二、考核范围、内容和等次标准

(一)考核范围。在院工作的院编、校编及聘用制职工。

(二)考核内容。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标准。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四)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为增强对工作人员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时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和考核等次标准具体化,分解量化为若干具体要素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及步骤

年度考核实行领导评议与群众评议、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平时考核和定量考核为主。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要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 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在本科室进行述职总结,经民主测评,由考核小组做出等次评价,对科主任、护士长等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单位人员,还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参考个人总结和述职情况,写出评语, 对科主任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一般掌握在一类科室(全年有三个季度及以上被评为一类科室)14%、二类科室13%、三类科室(全年有三个季度被评为三类科室)12%。科室优秀人员的产生,须经民主投票程序产生且到会2/3以上人员同意。

2012年第四季度至2013年第三季度科室类别考核,三次及以上一类科室有妇产科、耳鼻喉头颈外科、血管腺体外科、神经内(一、二、三)科、心血管内科、急诊科、检验科、CT室、超声科。

三类科室为康复理疗科,其余科室均为二类科室。

因为在编人员和聘用制人员考核备案机关不同,为调动广大聘用制职工(含计划内、外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各病区、处室要将聘用制职工考核独立进行,同样参照上述标准考评,其考核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考核人数少于4人的,当年一般不予分配优秀指标,待来年累加到4人次以上再予以分配优秀名额。

同一病区科室以及部分人员较少的行政科室合并考核(见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院编、校编人员合并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公示。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要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公示期限内如对优秀等次的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或人事部门反映。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并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

(五)被考核人员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发放绩效工资以及实施奖惩、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

1.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适当给予加分。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

1.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3.不增加薪级工资;

4、不发放绩效工资(奖励绩效);

5.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6.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解聘或予以辞退。

五、实施奖励

通过年度考核,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工作实绩突出人员给予嘉奖。

六、关于见习等八类人员的考核及确定等次问题

1.对正在见习或试用期未满人员,应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其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认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分配工作的依据,但不确定等次。

2.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观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4.当年受到政纪记过以上处分人员,一般应定为不合格等次。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其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根据表现,按正常情况确定等次。

受到党纪处分人员,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规定执行。

5.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未结案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6.调入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由所在单位征求原工作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等次。

7.因病、事假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或出国探亲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定等次。

8.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学习和培训单位提供学习、培训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工作人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9.参加全省基层建设年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冀组通字[2013]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年度考核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院科两级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做好考核奖惩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年度考核,增进团结,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医院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舒丽莎 张志华

副组长: 邹玉安 苏 峰 张 健 安 峰 尚小领 薛 军

刘占矿

组 员: 项 峰 南 茹 杨东东 商月娥 王永丽 李玉芬

李媛媛 刘社教 宋文洪 夏登云 滕金亮 张雪冬

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

各病区、处室相应成立由科主任、护士长、支部书记、工会分会主席或职工代表组成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病区、处室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时间。从2013年12月20日起各病区、处室开始安排该项工作,务必于2014年1月3日前将考核结果、考核表及考核领导小组名单报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本年度未考核。

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个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xls(请登录医院网站下载)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 考核 通知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人事处 2013年12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