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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各病区、处室:

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冀中会奖[2014]5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受理项目

已经完成成果鉴定并取得成果登记证书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类科技成果。本奖项不受理纯西医学类项目。

二、 推荐条件

1、推荐科技进步奖评审项目应在2014年12月31日期间鉴定,并提供证明本项目已应用旁证材料(应用证明)。

2、申报项目所有完成人必须在正式期刊已发表论文中有署名。增刊、综述及非法期刊中发表的论文不作为申报项目论文使用。且申报项目所提交全部论文中,第一完成人必须在总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论文中署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

3.提交材料后项目完成人名次不得变更,完成证书名次顺序与报奖一致。

4、申报一等奖要求第一完成人项目中发表5篇及以上核心期刊,且都为第一作者上,即有机会参加一等奖项目评选,同时准备相应幻灯,以备答辩。

三、 申报奖励条件的要求

1、《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打印12份,同时另打印《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线绳在材料的左侧装订按顺序成册。

2、相关申报要求可浏览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hebwst.gov.cn)中右侧“通知公告”栏中,并点击左侧最底部“省中医药管理局”中的通知。并下载《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后按要求填写。

4、请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过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联系电话8043558、15530396823.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