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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河北省医学会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各病区、处室:

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4]10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河北省医学会科技进步奖励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类别

2014年度河北省医学会科技进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荣获省卫生厅一等奖项目可有机会被推荐参加河北省科技进步奖评选。

二、 推荐条件

1、 推荐科技进步奖评审项目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鉴定,取得科技成果证书,并有证明该项目已临床应用的旁证材料(应用证明)。本奖项不受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类项目。

2、 推荐项目不存在人员异议,即成果证书上名字与发表论文中名字相对应,发表论文中无成果完成人员,视为无效,予以删除。

3、 申报项目所提交全部论文中,第一完成人必须在总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论文中署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

4、 推荐项目中发表一年以上的核心期刊论文5篇(含)以上,其中至少3篇有外文摘要,即有机会参加一等奖项目评选,须准备相应幻灯,以备答辩。

5、 参评项目还需准备项目简介表一式20份(B4纸单页)及论文情况一份。

三、 申报奖励条件的要求

1、《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全红章一份(全红章指推荐书、鉴定证书、应用证明、查新报告、成果函审表)。

2、申报奖励的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用线绳在材料的左侧装订。

3、相关申报程序和要求可浏览河北医学情报研究所网站(www.hebimi.cn)中“情报研究” 栏中“通知公告”,“河北省医学科技奖申报材料附件”可从此下载。“推荐书系统软件”可从该栏“相关下载”中下载安装。申报时所需要的推荐号和检验码可从医院科技处获奖。

4、请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过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联系电话8043558、15530396823.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