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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各病区、处室:

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冀卫办科教函[2015]20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河北省医学科技奖征集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2015年度河北医学科技奖分为一、二、三等奖。荣获一等奖项目可有机会被推荐参加河北省科技进步奖评选。

二、推荐条件

1、  推荐科技进步奖评审项目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鉴定,取得科技成果证书(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可以是验收证书),并有证明该项目已临床应用2年以上的的旁证材料(应用证明)。本奖项不受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类项目。

2、 推荐项目不存在人员异议,即成果证书上名字与发表论文中名字相对应,发表论文中无成果完成人员,视为无效,予以删除。

3、 申报项目所提交全部论文中,第一完成人必须在总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论文中署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

4、 推荐项目中发表一年以上的核心期刊论文5篇(含)以上,其中至少3篇有外文摘要,即有机会参加一等奖项目评选,须准备相应幻灯,以备答辩。

5、 所有参评项目需提供论文作者知情同意书一份,参评一等奖项目还需准备项目简介表一式20份(B4纸单页)

三、申报奖励条件的要求

1、《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其中全红章一份(全红章指推荐书、鉴定证书、应用证明、查新报告、成果函审表)。申报奖励的材料必须用A4纸单面打印,用线绳在材料的左侧装订。

2、相关申报程序和要求可浏览河北医学情报研究所网站中“情报研究”  栏中“相关下载”中的通知,下载“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及相关附件。填写申报系统时应选择“科技进步奖”及“2015年度”,所需要的推荐号和检验码可从医院科技处获奖。

3、上报材料时,还需提供申报系统导出格式及各种附件电子版,同时提供公示材料(公示材料模板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4、请于2015年1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过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联系电话8043558。

特此通知

 2015年申报河北省医学科技奖公示材料

科技处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