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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病区、处室:

按照医院科技工作规划,决定提前受理2016年度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此类项目的申报工作,不断提高我院医学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申报课题水平及中标率,现将此次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重点支持心血管、糖尿病、致盲性眼病以及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技术与治疗药物的研究;支持中药、针灸、非药物疗法等综合治疗技术研究和先进护理技术的研究;支持制药领域的生物技术及其它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支持常见疾病临床诊治技术研究。

2、申报的医学科研课题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科研项目选题要结合我院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建设和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培养规划,从建立相对稳定研究方向的实际需要出发,申报本学科、本专业具有创新性的研究项目。要突出科室优势和特点,鼓励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业务骨干作为项目主持人。积极鼓励支持护理人员和广大研究生申报科研课题。

3、此次项目仍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项目负责人应先在微机上按标准格式填写打印申报书一份,同时附上查新报告,上报医院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结合专家意见,择优上报。项目申报书及检索申请单从附件中下载(查新报告须自己办理,附件所列四家查新机构任选一家即可)。

4、已在河北省科技厅及市科技局立项而未结题的项目,排名前三位的人员,此次申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4、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截止到2016年10月14日,严格要求申报时间,过期不再受理。未经事宜,请咨询科技处,电话8043558。

特此通知

  申报材料附件

科技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