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张家口市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病区、处室:
根据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通知精神,2014年度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征集和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类别
2014年度张家口市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
二、 奖励范围
医药卫生行业中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新产品开发、重大工艺改进、重大技术改造、引进消化吸收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张家口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当代医学科技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在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的单位和个人。
三、 推荐条件
1、 推荐科技进步奖评审项目应在2011年12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鉴定或验收,并提供证明本项目已应用二年以上的旁证材料,即项目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应用。
2、 推荐的项目必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进行成果登记。
四、 申报奖励条件的要求
1、《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套,其中红章部分为推荐书、鉴定证书、应用证明。具体内容和相关表格可从医院院内网(http://192.168.1.32)和院外网(www.hbbfyfy.com)浏览、下载。
2、申报奖励的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用线绳在材料的左侧装订。
3、请于2014年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过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联系电话8043558、15530396823。
特此通知
报奖材料附件 |
科技处
2014年2月14日